通常形式是付2萬定金,首付由銀行托管,待批貸款/過戶後,銀行解凍首付,應該是這樣對吧?
而目前的房主,認為過戶前拿不到現金,不放心,不認可銀行托管形式。而我們作為買方,也不放心一次性將首付現金全部給賣方。
現在中介建議我們以付大額定金的形式,即將首付的20%-30%支付給賣方,待銀行放貸/過戶後,再將首付剩余款項給賣方。因我們首付較高,20%-30%就在20萬以上。
請專家建議,這種方式對於買方來說有什麼好處與壞處?如果采用這種形式,作為買方應該注意哪些問題?首付沒有全部支付的情況下,銀行是否會放貸?(北京市屬公積金貸款)
(注:我知道買方反悔,定金不退,如果賣方反悔,定金雙倍返還;) 你要是直接付給賣方,他可以開個收據和拿著銀行的轉帳單就可以證明你把首期款給他了,
直接給這麼多錢你還是有風險的,假如賣房子人是騙人的或者收了錢老是不跟你過戶你就完了,拖死你
如果中介這麼說,你可以說把首期款打到中介監管,他們什麼時間也賣方就是他們的事情了,
還有就是你給了這麼多錢,房產證(一定要的)和業主身份證(能給對好)就要業主拿出來放在第三方保管至過戶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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