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婚姻估計要分手了,妻子在她家,我一打電話,意思打電話沒有用了,前幾天給我母親打電話,要求分手,我一說可憐女兒,她就說父母的罪過,說沒有疼過小孩,她的嘴真能說,有時往她家打電話,有很多都是父母的不是,父母聽見很生氣,對她意見很大。
我前幾天說她了幾句,她就受不了了,說對我很生氣,我說提出看女兒,她不同意,我氣的很啊,計劃准備去一趟,拿著凶器去,以備不測,平靜商量都好說,反之我准備應斗。 她很多方面是懂理的,但是對事情認真,嘴上很傷害別人,別人不能說她的錯誤,周圍鄰居都得罪了。請評價我的方式 不要動手,這樣對解決問題沒有一點好處。既然無法挽回了,就好聚好散吧。如果協議不成,就讓法院說吧。祝你好運。 愚蠢而無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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