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我老公結婚不到半年。婚後才發覺性格不合。無法在一起生活。我們在感情上已經完全破裂,沒有和好的可能。因此,雙方均同意解除婚姻關系。婚後我一直都是住在娘家養胎直至現在寶寶出世。他給過我家一部手提電腦。當初是他自願給的。我們一起沒有房子。別說共同的財產了。我老公就是只要女兒。他說不用我給撫養費用。我這種情況該怎麼寫離婚協議書呢。 具體寫出以下幾方面 因雙方性格不合無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現雙方就自願離婚一事達成如下協議:
一、a與b自願離婚。
二、女兒由男方撫養,由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500元,在每月10號前付清;直至付到18周歲止,18周歲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如不給請注明)
三、夫妻有座落在路號的樓房一套,價值人民幣6萬元,現協商歸女方所有,由女方一次性給付男方現金3萬元。房內的家用電器及家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2萬元,歸女方所有,女方向男方支付1萬元。 (如沒有可不寫)
四、夫妻無共同債權及債務。(如果有請注明)(夫妻債務對外部對內效力)
五、張某可在每月的第一個星期六早上八點接兒子到其居住地,於星期日早上九點送回王某居住地,如臨時或春節探望,可提前一天與王某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 (建議你寫探望條款)
本協議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在雙方簽字,並經婚姻登記機關辦理相應手續後生效。
協議人:協議人: 年月日
最主要寫好財產以及債務分配、子女撫養等 不一定需要打印你們手寫的也可以然後去民政局辦離婚就可以了
祝朋友重找到幸福
就以這情況寫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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