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四川綿陽災區的,在5.12地震之後我們政府的來看了我們家的房子說只是危房,但還可以住,就只給我們1000的加固,但到現在為止,加固費都還沒有落實到我們手中,我們覺得我們還有自力更生的能力,不要給國家添負擔,我們那裡是種大棚蔬菜的,我們還可以靠我們的雙手建起我們的家園,房屋。但是現在政府要把學校修到我們那裡,就把我們家種大棚蔬菜的承包地占了三分之二,政府在沒有任何正式通知征用土地的文件的情況下,在我們地裡化了規劃線,我隊的隊長下來通知我們說:土地600/畝一年。喊我們簽字,不簽字的話等到2009年2月15日政府就直接到規劃地動工修學校,到時候我們無任何發言權,連600/畝一年的錢都拿不到。我想請問政府如果真像我們隊長說的那樣做是否屬違法行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