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婆把一棟房子增與給孫子,辦了公證,但是沒有過戶,現在外婆去世了,外婆的子女能要回房子嗎?這個公證在外婆去世後有用嗎?房子能過戶嗎? 上面的問題請一一回答我 最好有什麼依據好的我加分! 看不明白嗎? 現在外婆去世了,哪個增予合同現在還有沒效果? 現在過戶晚不晚? 能不能看問題的時候把問題看清楚啊 外婆去世了 現在的房子是誰的? 哪個公證是2001年的有沒有有效期限啊? 這個房子應該屬於孫子。因為根據《繼承法》,公證或者遺囑繼承大於法定繼承,外婆把房子贈予孫子並經過公證,在她身故前沒有進行過戶,也沒有新訂立對於該房產的遺囑,這份贈予公證就轉化為了遺囑贈予。而她的子女的繼承權屬於法定繼承,法定繼承的繼承順序是在遺囑繼承之後,所以該房產屬於她的孫子。
答案補充 按照正常的法律程序,公證只要不撤消就一直有效,老人的子女是要不回去房子的。你還有補充問題的話,加我qq吧。
答案補充 當然是屬於她孫子的了。
答案補充 2001年的公證現在有效。根據問問規則,這是我最後一次回答的機會,已經說的很明白了。真懷疑你是來作弊刷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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