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承租人為其所獲得的使用權需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費用(租金)。 現代租賃的主要特征是: (1)租賃一般采用融通設備使用權的租賃方式,以達到融通資產的主要目的。對出租人來說,它是一種金融投資的新手段,對承租人來說,它是一種籌措設備的新方式; (2)租賃設備的使用限於工商業、公共事業和其他事業,排 除個人消費用途; (3)租金是融通資金的代價,具有貸款本息的性質; (4)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歸出租人,使用權歸承租人。 租賃的種類: 租賃可從不同的角度進行分類。從租賃的目的分,可分為融資租賃和經營租賃;從征稅角度來分,有正式租賃和租購式租賃; 從交易的程度分,有直接租賃、槓桿租賃、回租租賃和轉租賃等。現代租賃的主要特征是: (1)租賃一般采用融通設備使用權的租賃方式,以達到融通資產的主要目的。對出租人來說,它是一種金融投資的新手段,對承租人來說,它是一種籌措設備的新方式; (2)租賃設備的使用限於工商業、公共事業和其他事業,排除個人消費用途; (3)租金是融通資金的代價,具有貸款本息的性質; (4)租期內,設備的所有權歸出租人,使用權歸承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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