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1,不很重要,可以不答。 按理來說,房子驗收合格後→交房→辦理房產證,有了房產證,才可能辦理按揭。 實際上,簽訂合後,交了首付,開發商馬上讓我們交辦理按揭材料,可以辦理按揭,為什麼他們能辦理按揭,用將來的房產證作抵押嗎?
問題2: 根據合同,開發商推遲半年仍沒交房。我交清了住房首付,維修基金,由於新買車位不能簽合同而無法辦理按揭(開發商沒有同期出售,奸詐!),想讓開發商提前交房給自己裝修(有裝修條件上,已有幾戶裝修好入住了!),可能嗎? 換一種說法,一定要辦理按揭才能讓我裝修嗎?
請達人熱心解答,謝謝。 銀行放貸,是因為開發商己經和你簽訂了買賣合同,在產權交易中心辦理了預售登記備案,所以沒有產權證也會給你放貸.
第二個問題不太明白你什麼意思,車位是獨立產權還是與房產證合並在一起的呢?如果是合並在一起的,開發商要收到全款才會交樓給你.如果是獨立的,你可以和開發商協商先收房子,車位另行商定. 1、房產證是放自己手裡的,不過住房有個抵押合同是在銀行,辦理按揭是指這個抵押合同為依據辦理按揭。 2、肯定是按揭辦理完了才能給房子你啊,不然開發商是收不到全額的錢的,那怎麼會讓你裝修列? 1、沒房產證的期房一樣可以做按揭;不是開發商辦理按揭,是銀行辦理按揭貸款;在抵押登記完成後,房產證退還給你,房屋他項權證留在銀行。將來處置時如果有抵押信息,需先還清貸款,解除抵押後方可交易。 2、只有辦完按揭,銀行把錢打入開發商帳戶,開發商收到全款後,才能給你開發票,辦理入住,否則當然不會給你鑰匙的。 樓上兩位說的都對,開發商拿不到全款是不會給你鑰匙的,就像買二手房一樣,原來房主拿到所有的房款後才會給你鑰匙,辦理物業等交接,樓主要是著急裝修就先貸款,貸款下發了開發商就不能在拿著你的鑰匙不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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