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拆遷要的房子,開始就口頭承諾07年底交房,一直多拖了十個月。合同上沒寫使用面積和使用率,就連建築面積前面還有個“暫”字,當時父母什麼也不懂,大家都簽的這個,也就跟著簽了。現在房子下來每套都大了將近10%,讓我們補錢,可是我們都非常不服氣,我們怎麼樣才可以維權?求求大家幫幫我 1、建議先自己測量一下實際的使用面積,然後和國家規定的商品房有效使用率比較一下,看是不是符合國家規定;同時驗證一下建築商有沒有虛報面積 2、可以對開發商進行法律訴訟,告他違約,因為交房時間延後了;另外,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那個“暫”字沒有什麼實質性的效力,不過可以嘗試起訴他擅自改變設計方案,也算是違約吧! 就這些了吧!建議在向其他人咨詢一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