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新買的在二樓,六月份入住,才四個月吧,前幾天一樓的人找上來,說他家書房漏水(本來那是主衛,可樓下的做成書房了),說是我家的問題,要我家賠償他損失,我家沒有對房子的管道設備做任何的改動,今天突然他又打來電話來說由我家付三分之一,另外的由他家和物業負責,可我覺得我家不應該有任何責任吧?哪位比較明白的高手能指點一下嗎?
物業又說是下水道堵了,要我們負責給錢找人來通,我想我洗澡的管子裡能堵什麼啊,請問我給的物業費裡面是不是應該包含這種開支(通下水道之類)啊???? 隨他去,看他能怎麼樣。我還不相信他會去咬你。
答案補充
當然啦,這樣的事,最後找物業去,你交了錢他就應該為你服務,你是他的上帝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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