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結婚都7年了,我是女方,要離婚,但不知道男方的家底,共同財產有多少?財產如何分割,總不能男方說多少就多少吧?該怎麼判斷我們的共同財產?我知道共同財產的定義,但我們結婚7年來,我真不知道我們到底有多少錢。這種情況我該怎麼辦? 你已經知道什麼是共同財產。如果夫妻關系不能好了,您最好找你當地的律師咨詢,如何取得財產的證據,防止男方財產轉移,比如把錢取出,存在他父母的名下。。。。 收入和債務你都要搞清楚。必要時可以聘請律師。 大陸的共同財產的定義和國外相差很大!
“婚姻法”有關共同財產的規定如下: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采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夫妻對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第三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財產清償。
要算家底,只能計算你們結婚之後大慨的收入,而結婚之前他們家的家底是和你無關的。 你好: 共同財產的確認,我建議你先確定大的財產,如房產、汽車、股票債券等。至於工資和銀行儲蓄,你們結婚7年應該知道,你可以先收集你丈夫的收入證據,作為以後離婚的舉證。作為婚後的共同財產法律規定是平均分割,但你要能提供舉證,證明為共同財產。還有子女的問題,對財產分割也有很大的影響。 祝你好運! 按照下列標准確定夫妻共同財產: 《婚姻法》 第十七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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