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4月領的結婚證,他與六月就被傷害警方捕了。原因我不知道。我和他是在網上認識的,認識不久就結婚了,他被抓以後,上海警方來找過我,說他在上海還有一個老婆也領結婚證了,當時警方就和我說我可以要求離婚,他已經重婚了,可我不想那樣,那樣的話他會多判兩年的,所以沒要求,現在他已經到了勞改隊了,我想離婚要怎麼辦啊,我倆不在一個城市,他當時領結婚證的戶口本,身份證全是假的,但上海警方說那結婚證也有效,我該怎麼辦理離婚手續啊?去哪辦啊? 如果你們結婚是在另一個婚姻之後,你不用離婚,因為你們的婚姻根本就是無效婚姻,你可以到登記結婚的機構申請撤銷婚姻登記,或者到法院起訴申請婚姻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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