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結婚證在他的戶口所在地領的,請問離婚還需要到原來領結婚證的地方嗎?離婚都需要什麼手續?請盡量詳細告知。 一、協議離婚的條件 1、雙方均為完全行為能力人; 2、雙方完全自願同意離婚; 3、雙方對子女撫養問題達成一致意見 4、雙方對財產和債權債務處理達成一致意見; 二、提交的證件和證明材料; l、雙方的戶籍證明、身份證原件; 2、結婚證原件; 3、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 4、權屬證明材料,如房屋、車輛所有權證明原件; 5、照片。 三、協議離婚程序 1、申請協議離婚時,雙方必須共同到一方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或鎮人民政府)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即使委托律師代理,本人也必須親自辦理手續; 2、雙方填寫《申請離婚登記聲明書》,並親筆簽名或按指印; 3、雙方在婚姻登記員面前親自在離婚協議書上簽名; 4、婚姻登記機關審查雙方提交的材料,符合離婚登記條件的,予以登記,當場發離婚證,雙方各持一本。 四、協議離婚工本費用 離婚登記工本費10元/對 四、協議離婚的效力 1、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之日起,婚姻關系即為解除,雙方均可與他人結婚。 2、離婚協議不具有法律強制執行力,如果因履行離婚協議產生爭議,必須向法院提起訴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