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女朋友之前有個男朋友而且訂了婚,但是她現在對她沒感情了,但是欠了他訂婚的錢,她很愛我,我也很愛她,但是那個男的不肯放手,她今天和我分手,要回到那個男的的身邊,我該怎麼辦,她心裡還有我,我也放不下,我很愛很愛她,昨天差點和那個男的打起來。 婚姻是以感情為依托的,並不是以一點“訂婚錢”為基礎。
有愛為基礎,情到深處,自然走向婚姻
即使已經結婚了,雙方已經沒有感情了,離婚實際是雙方的解脫方式。
愛是排他的。是獨占式的。不能容忍別人和自己分享愛情。也不能讓自己所愛讓別人搶去。
如果你們兩個男人都是為這位女友幸福考慮的話,那就應該論論誰更能讓這位女友幸福。同時這位女友內心真正的選擇是什麼。應該尊重女友的選擇。
當然解決這件事情很容易打起來,甚至動手。這是要防止的。
我的想法是,你要向女友表達真實的愛意,表達你的承諾,同時要拿出比對方訂婚錢更多的錢。在這種情況下聽聽女友的真實的意思。
如果你已經非常努力了,女友還是選擇了前男友,那作為男子漢的你,就要“放下”。
你努力後,女友選擇了你。那你就要兌現你的承諾,克服所有困難,讓他在你身邊感到可靠,感到幸福。
互相思念沒有意義,日思夜想沒有用。心態要沉著冷靜,意志要堅定不移。要麼冷靜地放下,要麼不惜代價去追求。
要與女友溝通;要傾聽自己心底的召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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