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二人訴訟離婚,女兒a三歲半,女兒b,四個月。 丈夫甲要求一個女兒的撫養權 有無可能? 是可以的,一個人養一個女兒最公平。 一般來說離婚小孩子是跟女方的,除非證明女方沒有這個實力撫養兩個小孩,道德品質問題啦,經濟問題啦,或者證明你再這些方面好過女方,就會有可能的 這個可能性還是蠻大的,請個好律師幫你吧。 可以的,只要你有經濟撫養能力就沒有問題了,再找個好律師說明情況就可以了。 是可以的,小女兒才三個月還在哺乳期,一般哺乳期的孩子都是判給女方。但如果男方說女方沒有經濟能力撫養,且男方撫養更有利於小孩以後的成長,那勢必會判給男方,即使是一開始判給你的小女兒,男方可以在兩年後,不是哺乳期的時候,再起訴要求撫養權 可以的,沒有法律障礙。大女兒由你撫養,小女未滿2周歲,原則上由女方撫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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