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好心人幫忙吧!女孩的外婆和男孩子的奶奶是親姐妹,他們能結婚嗎?生孩子有影響嗎? 我國婚姻法規定直系三代親屬以內不能結婚。您問題中所說的男孩子和女孩子已經超過直系三代的范圍,從法律角度來說是可以結婚的。但是,由於他們之間的血緣關系較近,建議最好不要通婚,並請在結婚前做一次婚前體檢。 沒問題的,我同學他的爸媽就是親表兄妹。 絕對真實。 現行的《婚姻法》禁止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結婚。表兄妹就是三代旁系血親,法律禁止結婚;表兄妹的子女已經是四代旁系血親了,法律既然沒有禁止,那就允許結婚了。 但是從醫學角度上說,血緣關系較近的男女結婚,其子女容易患遺傳性疾病(或生理缺陷),應慎重、再慎重! 樓上(風清揚)所說的親表兄妹結婚,在民國及以前是允許的,在解放初期(五、六十年代)也是允許的。從現在來看並不合適。 結婚是可以的,但對子女可能會有影響,慎重。 按我國婚姻法和的規定和遺傳學的規律,三代內的直系血親不能結婚。你所說的情況,還未出三代直系血親范圍,是不能結婚的。如果真的要結婚,也一定不要要孩子,不然,孩子得遺傳病的可能性非常大。可以采取人工授精的辦法,取醫院精子庫中的精子,再人工放置於女方子宮中受孕。這樣,孩子就不會有遺傳病啦。祝你快樂! 容易出現畸形子女,還是別結為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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