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我和我愛人分別在兩個城市工作,相聚300多公裡,每個月最多有兩次見面的機會,我們都不想丟掉自己的工作,但是父母們又催著我們要孩子,讓我挺矛盾的。 這不算是異地分居啊!每個月還總是有兩次相會!而且,夫妻這樣小別勝新婚呢?你們每一次多麼地親熱啊!這就是你們的小別所帶來的那種快樂呀! 夫妻如果每天總是在一起。你不要羨慕啊!因為雖然看起來他們天天同進同出的。但是他們的日常矛盾也是多啊!吵鬧也是經常的呵!這你看著我。我看著你的有什麼好呢?夫妻生活那麼這每朋看起來少了一點,但是。質量高啊!你們的愛沒有因為這樣而減弱。這就是好的啊! 再就是你們這麼點路也是不遠呀!真的想念了那還是可以多去幾次的啊!每周是雙休加上節日休。你們還有年休假嗎?這樣的安排除萬難一年中你們相見也是不會少啊! 只是以後有了孩子後。在照顧孩子方面是有一定的困難了解這樣你們一是就請保姆(我家就是這樣的);二就是父母親接一呀!這樣夫妻還是很快樂的呵! 你要知道現在找一個好的工作是多難啊!熟悉了的工作換一個生的。那麼也是很麻煩的事呀!你們還是尊重這個工作為好呵!夫妻就得這樣相互關愛才是真愛呀! 這就是我的意見了! 魚和熊掌兩者不可兼得,為了一個事情就必須捨棄另個,這個需要你自己選擇的 哎 這個問題結婚前你們就應該考慮的 既然結婚了 總有一方要犧牲一點 最好還是生活在一起
兩個人分開久了難免會有點隔閡,為了寶寶為了家庭最好還是一起幸福生活祝你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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