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我發現老公有情人,我們06年結婚的,我們的兒子 [注: 拼音是ér zǐ英文為:son 兒:象形。甲骨文字形,下面是“人”字,上面象小兒張口哭笑。“兒”是漢字部首之一,從“兒”的字大都與“人”有關。] 今年4歲,有一間房子,是寫我老公名的,現在如果我老公提出要離婚,我可以得到什麼(財產、財物之類),如果是我提出,我又可以得到什麼。
請律師或者專家回答,謝謝 如果房產是婚前購買,就是他個人財產,如果是結婚登記後購買就是雙方的共有財產,現金是共有財產。
雙方可以約定將房產納入小孩的名下,屬於小孩子所有,雙方都不能出售。帶孩子的一方可以居住。
另外,約定孩子的撫養費用、上學費用、生病費用的開支原則。
其實,孩子是家庭 [注: 家庭是由婚姻,血緣或收養關系所組成的社會組織的基本單位。家庭有廣義和狹義之分,狹義是指一夫一妻制構成的單元;廣義的則泛指人類進化的不同階段上的各種家庭利益集團即家族。] 破裂的最大受害者,應該得到應有的利益和保障。成年人有勞動能 [注: 流體因運動而具有的能量,他等於將流體由靜止狀態加速到速度為V時所需的功。-dongneng] 力,孩子沒有,缺需要錢來保障基本生活、成長的費用。
好好想想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