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望專家來解答,回答可以繼續加分,前者是部隊軍官
領取結婚證,是不是要雙方都要到位才能領取,在什麼情況下不要自己本人到位能夠領取到,領取到的證件是否有效,雙方沒有回答本地民政局,只有雙方填表,按手印,就把資料寄回去了,所領取到的證件是否有效???? 從法律的角度來說,這個女孩子與後面那個男的領的結婚證是屬於受到國家法律保護的,雖然之前他們擺過酒席,但是事實上,國家已經早就取締了對事實婚姻的說法,只有雙方到當地的民政局辦理了結婚證才算是合法的受保護的。 至於這個女孩子這種行為,當然是要受到譴責的,但她只是承受道德和良心的不安而已。不管前者軍官還是普通百姓,婚姻法都是有明確規定的,是對當事人雙方的保障。這樣的個例在電視媒體上也看到過很多,最終還是警示人們需要做的就是,結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要按照國家的法律規定程序去辦理相應的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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