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離婚後獨自一人買的房,已拿了房產證,我馬上又要再婚了,請問我有沒有必要去公證,但我又怕萬一結婚幾年後感情不好又要面臨離婚,我又沒有去公證婚前財產,離婚時他會分得我婚前財產嗎?房產證和結婚證相隔一年,這是很明顯的是婚前財產難道也要公證才算是婚前財產 只要你的房款付清,就沒問題,
有的人明明婚前買的房,離婚了,對方還是會分到
那是因為,房款不是一次性付清的,
婚後的還貸行為,不管用誰的錢還得,都算夫妻共同財產,
所以,離婚了,另一半會分到,
若你是婚前全付清的,房產公司房管所等地方都有證明的,
所以,不必擔心,當然,若你不放心,也可以公證,
是你的房子,你有這個自由,
但,也要注意,弄不好,傷感情的, 保證當事人最大利益,公證為好.當然不要影響到你們雙方的感情最佳.
如果雙方感情深厚,信任度極高.那你按你自己的意願好了.
如果對方還不足以讓你托付所有.那最最好是去做一下公證,畢竟也是一筆大財富.這筆房產如果一直在你的名下如果沒有公證的話,結婚後自然屬於共同財產. 婚期買的而且房產證上只有你一人的名字自然而然這房子是你一人的就是你再結婚也不屬於共同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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