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他的婚姻存在以下問題: 第一;他不信任我。 第二;他經常在孩子面前說一些不入耳的話.辱罵,諷刺,打我。(前提,我沒有任何出軌.他只是不自信,懷疑.不讓我任何同性朋友或是同事打電話和逛街.) 第三;防備我.在家安竊聽器,復制我的手機卡.查我的通話短信信息.qq聊天記錄。 第四;經濟上各管各,我們雙方已經不是把心放在家上了。 第五;我已經對對方沒有感覺了。討厭和他在一起. 第六;每兩天就喝酒,回家鬧事. 我已經決定離婚了.就不想說對方的缺點.這沒有任何意義.我知道他是對我有感情的.我是想離婚.但他不同意.我怎麼做才能離婚?我有一女兒.三歲.我想扶養.有一處房子.價值55萬元.其中有18萬的貸款.還要還14年.還有一輛車.和四萬元的存款.我們在買房時,曾向我媽借了20萬元.我想讓大家看看.我離婚了.財產怎麼分割比較好?但我不想雙方鬧得不愉快.和平分手. 你不把他的壞處講出來離婚會拖很久,而你一旦提出離婚他更會認為你有外遇而變得更加的神精。還是把他的過激行為的證據保留下來,不要怕家丑外揚,你是一個受傷後要保護自己的女人,沒有人會嘲笑你,只會認同你的勇敢。 婚前財產是誰的就是誰的,婚後財產屬於夫妻共有,如果哪項財產你能拿出是你自己花錢的證明,你也可以分到。 可以明確的告訴你,離婚就會有傷害。尤其涉及到分財產上, 你好: 若雙方能協議離婚為最好,協議上的條款具有法律效力。財產分割我提出一般建議,也是法律支持的原則供你參考。 1、婚前財產歸所有人所有,不存在分割,婚後財產歸雙方共同所有,有協議規定的,以協議為准。房產是以房產證上的名字為准。 房子若是你們的公共財產,價值55萬,平均分,貸款18萬平均還,借款有證據,男方也認可的話,可以抵消房款20萬。汽車和存款也如此。 2、孩子的撫養權,像你這種情況,孩子一般由你撫養。撫養孩子主要的費用主要有生活、教育和醫療三個方面,從這些方面提出自己的要求。 雙方要想和平離婚,協議是最好的離婚方式。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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