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法院判決,我和她離婚了,孩子的撫養權歸我。但是在法院判決前,前妻將孩子藏了起來。我多次和她聯系,她均不將孩子給我送來。請幫我想想辦法怎樣才能要回孩子呢?
這個沒有別的辦法,只能做她的思想工作了.她是孩子的母親對孩子有著一種無法割捨的愛,你帶走孩子無疑帶走了她的心,她是不能接受的.不知道你們為什麼離婚,但是不管是什麼原因,孩子是最可憐的,所以不要太沖動,慢慢來,剛開始孩子喜歡和誰在一起就盡量讓她和誰在一起.
告訴你的妻子,孩子由你來撫養,她可以隨時來看孩子,和孩子交流.如果離的遠,可以每周或一定的時間讓她和孩子接觸,她想孩子時隨時都可以來看.雖然你們離婚了,但是孩子還是你們兩個人的.千萬不要讓孩子失去父母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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