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通過相親,相識,女方無意之中發現男方一直都深愛著另一個女孩,並且兩個人都互相愛的很深,但是由於雙方父母的原因導致這段愛沒有展示的機會,兩個深愛的人彼此想念惦念,本來以為這段相親會以分手結局,但是陰差陽錯,這段感情被相親的女方發現後,鬧的厲害,因為是農村,面對輿論的壓力而繼續,可笑的是女方不知道是出於愛,還是出於面子還是報復,就抓住了男的不分手,但是兩個人相處除了傷害就是吵架,而關系也在不斷升級中,上床,訂婚,但是男的還是不死心,背著女的,依然和自己愛的人來往,不巧的很,又被發現了,其實現在的相愛的兩個人就是紅顏知己的關系,不奢望有婚姻,是傾訴的對象吧,但是這一切訂婚的女人不相信,因為這個女孩是她的一根刺,所以她痛苦,分手她不甘心,不分手的後果也許她沒有想過,現在的她就是一切手段來阻止兩個人交往,可惜她控制不住,這樣的人,要怎麼幫她?難道她想不到以後自己的生活嗎? 關鍵還是在男方,婚姻是終身大事,怎能隨便將就?既然不愛一個人,就不要跟她訂婚。為什麼不選擇自己愛的人呢?僅僅是因為怕她鬧嗎? 看完後,讓我想起一句話,當干柴遇上烈火
呵呵,失去理智的兩個人,你們不是在報復對方,而是在報復生活,報復自己!!!
我想,既然男方干了該受到懲罰的事,她又不肯放手,那麼就將這件事無限期延長,你該明白我說的是什麼吧
當然得表明你的態度,永遠不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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