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什麼呀,我覺得兩個人在一起應該以各花各錢為原則,禮物不計在內,不過可以共同設一個賬戶協商好一起儲蓄,各自獨立又一起為以後做准備,我是准備這樣做的 不像分家,像不是一家人 狂頂樓上的!加精! 你們是因為愛才節的婚,還是其他的?如果你們連彼此都不信任,又怎麼會幸福?又何必在一起! 有些事情要靈活處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我跟我媳婦一開始我媳婦就要求管錢,我說行啊,咱倆要理財啊,辦個零存整取的吧,於是我辦個我的名字命名的折,你去管理就是了,她很高興,其實說句實在話,萬一我們倆以後鬧矛盾了,我可以隨時凍結資金,轉移資金,注銷賬戶 只要雙方經過了協商並且就此達成了諒解,就沒有必要再把它看做類似於分家的行為。 我覺得樓主不要想得太多,感情才是最重要的. 我結婚3年多了,我也不管老公的錢,我掙的錢都是自己花,幾乎所有的支出包括供樓旅游等等都有老公負責,而且我老公不會亂花錢.
除非出現危機了,就要想想自己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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