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尺理算價格和理重計算價格有什麼區別 原木檢量方法和計量單位 1.采用國際單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3)為計量單位。 ①材長檢量:原木的長度是在大小頭兩端斷面之間最短距離處檢量。 ②直徑檢量:通過小頭斷面中心,先量短徑,再通過短徑中心垂直量取長徑,不帶皮檢量,如短徑不足26cm,其長短徑之差2cm以上或短徑26cm以上,其長短徑之差4cm以上的,以其長短徑平均數,經進捨後為檢尺徑。長短徑之差小於上述規定的,均以短徑進捨後為檢尺徑(見gb144—95《原木檢驗,尺寸檢量》)。 ③原木材積計算: a)檢尺徑自4~12cm的小徑原木材積由公式v=0.7854l(d+0.45l+0.2)2÷1000確定; b)檢尺徑自14cm以上的原木材積由公式v=0.7854l〔d+0.5l+0.005l2+0.000125l?(14-l)?(d-10)〕2÷10000確定。 式中:v—材積(m3);l—檢尺長(m);d—檢尺徑(cm)。見gb4814—84《原木材積表》。 本方法適用於出口及部分進口合同規定的原木。 2.采用國際單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3)為計量單位。 ①材長檢量:必須與材長方向垂直的大小頭兩端斷面最短距離處檢量。見夢巖2292—88《原木及打號、分類和驗收規則》; ②直徑檢量:量取通過小頭斷面中心的最大直徑和最小直徑的平均值(不需垂直),去皮檢量。見夢巖2292—88《原木及打號、分類和驗收規則》; ③材積計算:從夢巖2708—75《原木材積表》查得單材積後進行計算。本方法適用於進口俄國、蒙古原木。 3.采用英制單位以英尺、英寸和板英尺為計量單位。 ①材長檢量:在原木兩端斷面最短的一側檢量。當原木一端或兩端折斷或損壞,應該在能顯示出原木直徑的一端或兩端最近的兩點檢量。見《美國原木檢尺和評等官方規則》(1982年1月1日版); ②直徑檢量:原木直徑以小頭通過斷面中心,互相垂直交叉,量得長徑和短徑的平均值為檢尺徑,不帶皮檢量。見《美國原木檢尺和評等官方規則》(1982年1月1日版); ③材積計算:采用美國斯克萊布諾(scribner)材積表(1972年7月1日修訂版)。 材積計算公式:v=a×l÷12英寸/英尺° 式中:v—材積(板英尺):a—繪在小頭斷面中的板圖形的面積(平方英寸);l—材長(英尺);12英寸/英尺—換算系數。本方法適用於進口美國、加拿大的原木。 4.采用國際單位制以米(m),厘米(cm),和立方米(m3)為計量單位。 ①材長檢量:沿圓材的軸線,在圓材的兩端間短距離檢量; ②直徑檢量:采用木材專用圍尺,在距原木兩端斷面與厘米處,分別檢量原木的大頭圍徑和小頭圍徑,經進捨後取其平均值作為檢尺徑,不帶皮檢量。 檢尺徑公式:d=(d1+d2)÷2。 式中:d—直徑;d1—原木大頭圍徑;d2—原木小頭圍徑; ③材積計算:采用“威廉克萊米”(williamklemme)原木材積表,公式:v=4÷л×d2×l×(1÷10000)或v=0.7854d2l÷1000 式中:v—材積(m3);d—檢尺徑(cm);l—檢尺長(m);л—圓周率(3.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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