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在蘇寧電器店買了台煙機和消毒櫃,結果家裡已經另外買好了。未提貨也未超過7天,10月7日聯系蘇寧同意更換其它電器,10月8日去辦理時蘇寧的部長說現在電器沒有折扣了,讓我們到10月底搞活動再來更換其它電器,我提出過了7天到時還能換嗎?部長明確說可以。現蘇寧的店長在發票簽字同意更換,但在辦理過程時,又冒出了個廠家打電話來說不讓換。 請問這種情況能更換嗎? 謝謝! 就買賣合同關系來說,你和蘇寧是合同主體,與廠家無關。至於廠家的不同意見,那是它與蘇寧之間的關系,與你無關。因此,你只要要求蘇寧兌現承諾即可。當然除了法律關系以外,也有個協商性,本身蘇寧是在幫你的忙,因為你購物付錢之後,買賣關系就已經成立,與你未提貨無關,蘇寧只是代顧客保管貨物而已。況且你購買的產品不是質量問題,不存在7天以內退、換的問題,蘇寧沒有義務退、換貨。鑒於蘇寧是好意,你也不必要一定為難人家。因為未提貨,包裝就是完好的,不影響二次銷售,只是貨退回去後,廠家不再承擔補貼的促銷費用,蘇寧如果按原價賣,就會虧這部分費用,如果不多,你承擔也無所謂,畢竟解決了重復購買的花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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