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請問一下,關於水泥穩定性碎石的配合比,水泥的比例的5%, 或者告訴我一下水泥穩定性碎石配合比的計算工試! 急!!! 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中碎石壓碎值應不大於28%,針片狀含量宜不大於15%,集料中小於0.6mm的顆粒必須做液限和塑性指數試驗,要求液限小於28%,塑性指數<9。集料的顆粒組成應符合表5-16的規定。 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中集料的顆粒組成5-16 級配通過下列篩孔(mm)的重量百分率(%) 31.526.5199.54.752.360.60.075 范圍10090~10072~8947~6729~4917~358~220~7 c、水:凡飲用水皆可使用,遇到可疑水源,應委托有關部門化驗鑒定。 (2)混合料生產: ①取工地實際使用的集料,分別進行篩分,按顆粒組成進行計算,確定各種集料的組成比例。要求組成混合料的紀配應符合表5-16的規定,且4.75mm、0.075mm的通過量應接近紀配范圍的中值。 ②取工地使用的水泥,按不同水泥劑量分組試驗。一般建議水泥劑量按3%、3.5%、4%、4.5%、5%五種比例進行試驗。制備不同比例的混合料(每組試件個數為:偏差系數10%~15%時9個,偏差系數15%~20%時13個),用重型擊實法確定各組混合料的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建議目標配合比水泥摻入量為4%。 ③為減少基層裂縫,必須做到三個限制:在滿足設計強度的基礎上限制水泥用量;在減少含泥量的同時,限制細集料、粉料用量;根據施工時氣候條件限制含水量。具體要求水泥劑量不應大於5%、集料級配中0.075mm以下顆粒含量不宜大於5%、含水量不宜超過最佳含水量的1%。 ④根據確定的最佳含水量,拌制水泥穩定碎石混合料,按要求壓實度(重型擊實標准,98%)制備混合料試件,在標准條件下養護6天,浸水一天後取出,做無側限抗壓強度。 ⑤水泥穩定碎石試件的標准養護條件是:將制好的試件脫模稱重後,應立即放到相對濕度95%的養護室內養生,養護濕度為25℃±2℃。養生期的最後一天(第七天)將試件浸泡在水中,在浸泡在水中,在浸泡水之前,應再次稱試件的質量,水的深度應使水面在試件頂上約2.5m,浸水的水溫應與養護溫度相同。將已浸水一晝夜的試件從水中取出,用軟的舊布吸去試件表面的可見自由水,並稱試件的質量。前六天養生期間試件質量損失(指含水量的減少)應不超過10g,質量損失超過此規定的試件,應予作廢。 ⑥水泥穩定碎石7天浸水無側限抗壓強度代表值應滿足r代≥3.0mpa。 ⑦取符合強度要求的最佳配合比作為水泥穩定碎石的生產配合比,用重型擊實法求得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