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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皂角

 推 薦 文 章
更新時間:2022-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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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楊乃武和小白菜的故事我們大多是通過各種文藝作品了解的,然而我們在這裡所展示的,是一段趄實的歷史。楊乃武1840年出生於余杭縣城,父親楊僕堂以種桑養蠶為業,家道小康,生有兩子一女。長子乃文早夭,女兒菊貞出嫁後不久喪夫,寡居娘家。楊乃武是家中的第二個兒子,所以人們稱他為楊二先生。1860年楊乃武20歲時中秀才,1873年33歲時中舉,也就是冤案發生的那一年。他是一個正直和愛打抱不平的人,經常為鄉親們寫訴狀,所以那些恨他的人稱他為“訟師”。他也是一個性情孤傲的人,有自已的行事原則,不太理會別人的看法。這些品行和性格都使他與官府格格不入。傳說中有許多他與地方政府官員作對的事,包括與新上任的知縣劉錫彤因船過橋洞而發生爭執,因為貪婪的糧官通過“踢斗尖淋”魚肉百姓而進行控訴,並寫下“大清雙王法,浙省兩撫台”的謗詩。他與官府的緊張關系也是構成冤案的一個潛在的因素。小白菜原名畢秀姑,關於她的身世有不同的說法,有人說她是太平軍戰士的女兒,太平軍敗後從南京逃難到余杭,父親死後由喻王氏撫養,也有人說她是余杭倉前畢家塘人,從小死了父親,母親改嫁給小販喻敬天,秀姑隨著母親到了喻家。她是一位白皙美貌的女子,平日喜歡穿白色上衣和綠色褲裙,人們稱她為“小白菜”。她後來嫁給了豆腐店的幫工葛品連,在古代中國,女人嫁給丈夫就要隨丈夫的姓,所以她也被稱為“葛畢氏”。
“同食敖經”
1872年4月24日,由於葛品連繼父沈體仁的介紹,新婚不久的葛品連畢秀姑夫婦承租並搬進清坊巷口楊乃武的新樓房。葛品連在豆腐店幫伙,早出晚歸。獨自在家的畢秀姑有空就幫著大楊詹氏干些家務。她的美麗和勤勞深得楊家喜愛,待她如同家人,有時品連不回家,楊家的人就招呼她一起吃飯。有空的時候楊乃武還教她識字讀經。
“羊吃白菜”
第一單元:草斷刑求屈打成冤
品連之死
1873年10月9日,葛品連病重。葛品連要小白菜拿一千文錢托喻敬天代買東洋參及桂圓。小白菜煎好後喂給葛品連吃。到下午病情加重。葛品連的母親沈喻氏和義母馮許氏趕到後,請醫生搶救。醫生說是痧症,用萬年青和蘿卜子煎湯灌救無效,於傍晚時分去世。當時沒有人對死因提出懷疑。到了10日夜間,屍體口鼻流出血水,馮許氏和沈喻氏引起了疑心,由地保王林帶領,要求官府驗屍。知縣劉錫彤帶驗屍差役沈祥和門丁沈彩泉前往。臨行前一位叫陳竹山的地方紳士來縣衙診病,對劉錫彤談起街上流傳“羊吃白菜”的事。來到葛家,沈祥沒按規定用皂角水洗擦驗屍銀針,並把口鼻中流入耳中的血水誤看成七孔流血,認為系服生煙土中毒致死。沈彩泉為此與沈祥發生了口角,因為他認為生煙土只有自殺的人才會吞服,葛品連不可能是自殺,肯定有人給他下了砒霜。劉錫彤想起陳竹山說的話,所有沒有聽取仟作沈祥的匯報,而是相信門丁沈彩泉的話,認為肯定是楊乃武和小白菜用砒霜合謀毒殺了葛品連。
屈打成招
於是,小白菜被帶到縣衙門接受審訊。劉錫彤要求她說出砒霜的來源及與楊乃武的私情。小白菜夭口否認。當晚,阮桂金到獄中騙她說:葛品連驗屍已確認是毒死,只要說是楊乃武給的毒藥可免死罪,楊乃武是新科舉人也不會處死,否則你將被三十六也魚鱗刳!第二天劉錫彤再度逼問,小白菜仍說不知道。於是,差役一連三根拶(zan)子夾住她的手指,痛徹心扉。小白菜熬刑不過,只得按阮金桂的話招供,說10月5日楊乃武曾到她家給她一包為葛品連流火的藥。劉葛彤獲口供後,立即傳訊楊乃武。在古代中國,考上了舉人就是天子的門生,不得動刑,所以劉錫彤不能象拷打小白菜那樣那待楊乃武,因而也沒有得到楊乃武認罪的招供。同時,楊乃武的親友詹善政、楊恭治等人也出具書面材料,證明10月5日楊乃武在南鄉為岳母除靈,並不在本地。為了能夠對楊乃武動刑,劉錫彤寫了一份請求朝遷革除楊乃武舉人身份的報告。這份報告後來由同治皇帝做出同意的批復。
乃武受刑
劉錫彤認為案情已經明朗,就向杭州知府陳魯作了報告。由於楊乃武還沒有招供,陳魯要求將犯人和案卷解往杭州府復審。移交卷宗時,劉錫彤把原告陳述的“死者口鼻流血”照驗屍報告改為“七孔流血”,在驗屍報告上添加驗屍銀針用皂角水擦洗過的字樣,並將小白菜所供的“10月5日”改為“10月3日”。陳魯是一個軍人,本來就對讀書人沒有好感,又聽說了楊乃武經常幫別人打官司,還寫詩諷刺地方官員,這些都妨礙了他仔細審查案情。由於這時楊乃武的舉人身份已經被某除,陳魯在審訊一開始就嚴刑逼拷。清代用刑,女人能常用拶子夾手指,男人則用夾棍夾大腳。一連幾堂夾棍,楊乃武多次昏死過去,最後只得招供認罪。當問及砒霜來源時,他記起倉前有一家愛仁堂藥店,隨口編造說在區店老板錢寶生那裡購買了40文紅砒。
錢坦甘結
陳魯要劉錫彤取得錢寶賣藥給楊乃武的證明。劉錫彤擔心錢寶生不肯對質和出具證明,便請人寫信告訴他,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出賣毒藥並不構成犯罪。錢寶生被傳到縣裡,沒有承認賣砒霜的事,因為他的小藥店從不進砒霜,近來也不曾見過楊乃武。況且他也不叫錢寶生,而叫錢坦。後來陳竹山又來勸說,說縣衙將會出具書面文件,保證他無需與楊乃武對質,同時威脅說,如果不出證明,將會有無盡的麻煩。膽小的錢坦一時糊塗,寫下了曾經賣砒霜給楊乃武的證明。
死刑判決
有了兩位案犯的口供和“陳寶生”出賣砒霜的證明,陳魯依據《大清律例》宣布了“楊乃武斬立決,小白菜凌遲處死”的判決,並於11月6日上報浙江按察使司。斬立決就是一下子身首異處,而凌遲處死則更加殘忍,讓受刑人在很長的剮割痛苦中慢慢死去。按察使蒯賀荪看了審訊記錄和供詞後覺得有可疑之處。他和楊乃武一樣是舉人,在他看來,一個舉人有美好的前程,要得到三妻四妾和美貌女子都不是難事,完全沒有必要為了一個女人謀取毒殺人,自毀前程。所以他向劉錫彤詢問審案中有沒有不正常的情況。但看到劉錫彤拍胸保證,也就不再追究,將案件上報浙江巡撫楊昌浚。
“暗”訪倉前
一接到案件,楊昌浚也不放心,他派遣候補知縣鄭錫皋去倉前暗訪。鄭錫皋將劉錫彤當作暗訪對象,就把暗中查訪的事告訴了他。劉錫彤擔心錢坦會露馬腳,甚至推翻先前作的仿證,就派陳竹生前去告訴錢坦應付之策,並告誡他絕不能翻供。由於劉錫彤的精心策劃,鄭錫皋做出不存在冤情的結論。他還因為這件事得到楊昌浚的賞識,被派往黃巖擔任正式知縣。得到暗訪報告的楊昌浚又組織會審,確定了杭州府的判決,於12月12日上報朝廷。這樣,只要通過“秋審”,判決將被執行。在我國古代中,對死刑判決是很慎重的,必須有皇帝的親筆批准。到生命停止生長,萬物蕭殺的秋天,還要舉行一次死刑復審,叫做“秋審”。罪行確定的叫“情實”,可以執行判決。如果犯罪事實還需確實或更改,就稱為“緩決”,留待來年秋天。中國是一個特別重視孝道的國家,而繁衍後代是最大的孝行。所以法律又規定,如果罪犯是獨子,家中有年邁體弱的父母,就可以留在家中侍奉父母,叫“留養承祀”
第二單元:兩次京控幾度復審
親寫訴狀
審判宣布後,楊家陷入巨大的悲憤中。因為中古代女子不宜直接到衙門申訴,所以必須以孩子的名義,叫“抱告”,所以,楊乃武的妻子詹彩鳳帶著兒子榮緒到杭州的各衙門喊冤,但沒有引起重視。姐姐楊菊貞也為拯救弟弟的生命四處奔波,收集證據。父母去世後,她就像母親一樣撫養和照料楊乃武,深信以他的品行,不可能做出這種事。當她在調查中得知葛母前後口供不一,愛仁堂並無出售砒霜和楊乃武未去過小白菜家的事實,看到了一畢希望,決定上京申冤。她到獄中說明服楊乃武親寫訴狀。楊乃武不相信會有轉機,但在姐姐和獄友的勸說下,跌在地上寫下了自已屈打成招的申訴材料。楊乃武有很好的文采,又熟悉訴論,所以訴狀寫得很有說明力。
菊貞赴京
楊菊貞帶著兩位長工王廷南和王阿木,身背用黃紙寫的冤狀“黃榜”來到北京,向都察院遞交申訴材料。都察院接受呈詞後,將楊菊貞一行遞解回家,同時下交給浙江巡撫,要求對案件做出復審。楊昌浚任命杭州知府陳魯主持復審。當楊乃武見堂上坐著的依然是陳魯,知道辯解無用,徒受刑苦,只得照舊畫押。結果只能是維持原判。楊菊貞和詹彩不甘心,決定再度赴京申冤。
雪巖贈銀
楊乃武的妻子詹彩鳳在杭州多次鳴冤叫屈,引起了人們的注意。“江南藥王”胡雪巖的家庭教師胡以同是楊乃武的好友,了解楊乃武的為人,在為翰林院編修夏同善回京餞行的宴席上,向大家介紹了案情。朋友們決定伸出緩手。當胡雪巖知道楊家為赴京申冤賣盡土地,慨然資助二百兩銀子。這年9月,詹彩鳳隨帶娘家幫工姚士法趕赴北京,在浙藉京官幫助下,由姚士法將訴狀遞交步軍統領衙門。這或許是因為在那個時代,女子不能拋頭露面,所以訴狀須由男人呈遞。
街頭報童
楊乃武小白菜所生活的時代,已經出現了報紙,他們的案件自然引起了報界的關注,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上海的《申報》。這份報紙是安納斯脫·美查等英國商人創辦的,是中國最早的報紙之一。它對楊畢案進行了長達三年的跟蹤報道,發表新聞、評論近80篇。這些報道在揭露案情真相,引起社會和政府重視方面起了重大作用,是我國歷史上發揮輿論監督作用的肇始。《申報》不僅指出案中諸多疑點,而且全文刊登了第二次赴北說的申訴材料,使人產廣泛了解申訴理由。同時,《申報》還比較中國與西方國家的法律現狀,抨擊了司法中的秘密審訊、濫用刑罰和官官相護等弊端。
翁公細察
由於《申報》的報道,許多政府高級官員密切關注案情的進展。光緒皇帝的老師,當時任戶部侍郎和都察院左都御史的翁同龠在聽取夏同善介紹案情後,趕到刑部調看檔案。初年審訊記錄,似乎是無懈可擊,但仔細將審訊記錄與訴狀比較,他發現諸多疑點,就逐條簽出,請刑部仔細審查。(翁同龠在日記中記錄了案情的重要進殿,成為我們了解這一歷史事件的重要原始資料)。林則徐第五個兒子林拱樞是刑部分管浙江司刑獄的司官,也認為案情可疑,不能輕率入奏。都察院和步軍統領衙門上奏,希望能夠對案件做出復審,這一報告獲得批准。
二度復審
1875年1月20日,光緒皇帝登基。當時他還是個4歲的孩子,由兩宮皇太後垂簾聽政。太後收到都察院和步軍統領衙門的報告後,命令浙江巡撫與按察使共同主持復審。楊昌浚接到指示後並沒有親自主持審理,而是捎湖州知府錫光主審。由於這次提審沒有用刑,氣氛和緩,楊乃武與小白菜都推翻了以前的口供。錫光意識到案情復雜,證又錢坦又突然死在獄中,無法對質,只得拖延。
書瑞上奏
案件遲遲不能審結引起了各種猜測。都察院一位負責稽查政府官員失職違紀的給事中王書瑞上書指出,在楊畢案的審理中有人用拖延的辦法等犯人死在獄中,以便維持原判,所以應該另派大員來查辦案子,並確保犯人的人身案全。這一建議被兩宮皇太後批准,命令正在浙江省主持科舉考試的禮部侍郎胡瑞瀾代表朝廷負責復審。
學政斷案
胡瑞瀾從未審理過刑事案件,感到很擔心,兩次上奏朝廷派有經驗的刑部官員共同審案,但都沒有獲准。一方面,他缺乏判案經驗,另一方面,他與巡撫楊昌浚有千絲萬屢的關系,甚至他的考績都是由楊昌浚負責的,這些都影響了他判案的准確性。他沒有將注意力放到“因奸謀殺”這個關鍵的問題,而是糾纏於楊乃武訴狀中的不實之詞和申述過程中的違規行為,並將這些情況寫成《招冊》。比如,他采用了殘酷的拷刑,並進行連續不斷的提審。在熬審和酷刑之下,楊乃武始終拒絕承招,他認為即使死了,也要留下一個好的榜樣;小白菜在幾度昏死後再次誣服。胡瑞瀾依據《招冊》和小白菜口供宣布維持原判。
連泉請命
楊昌浚一方面向胡瑞瀾施加壓力,另一方面又向他推薦自已的親戚同鄉協助判案。寧波知府邊葆誠是劉錫彤的姻親,他和羅子森又都是楊昌浚的湖南老鄉。有人事先就懷疑他們之間可能互相袒護,竭力維持原判。審判的結果正如人們預想的一樣。戶給部事中邊寶泉上書指出在此案的審理中有官官相護的嫌疑,應該將案件移交刑部審理。兩宮太後以遠途拖累為由未予批准,但同意將案卷交刑部審查。刑部發現多處疑點,責成胡瑞瀾再度確審,不得嚴刑逼供。由於再審時沒有用刑,楊乃武小白菜均拒絕服罪。
移案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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